受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备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仅相关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法。)
1.招标编号:SMGX2023-SM154
2.招标项目内容: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食堂服务承包 | 69.79万元/年 | 详见标书 |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吴女士 | 13906989020 |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4年02月04日起至2024年02月09日,注册账号后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购买。
4. 联 系 人:聂女士
5. 联系电话: 0598-8255787 电子信箱 :smgxzb1@126.com
6.投标人资格: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9: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 395号三明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 6 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11.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通知,请投标人关注。